(4)负责指导民族教育。研究制定全旗民族教育发展改革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指导民族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指导学校教材建设和教师建设。与有关部门合作,指导教育体系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的标准化。
6.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管理。各学校可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择中小学教材,严格批准每学期选择的中小学教材目录,不选择省厅出具的中小学教材目录以外的教材。新华书店统一办理中小学教材的订阅,未发现单位或个人通过异常渠道为中小学订阅或提供教材的现象。
实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文件。指导全旗中小学课程建设,规范基础教育教材的选择和管理。指导和规范基础教育学校的办学行为。负责指导和管理全旗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负责全旗基础教育学籍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指导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技术装备,统筹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负责普通话和普通话教师的培训,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协调指导全旗民族教育,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实施。规划和指导民族教育“双语”教学,指导民族学校课程开设和教材选择。指导全国教育教师建设,组织“双语”教师培训与合作交流。指导全旗民族教育学籍管理。指导全国学校教育信息化、教育技术设备、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体系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的标准化使用。负责民族教育领域的特殊工作。
指导全旗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制定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卫生教育指导文件,组织实施。组织和管理各种学校体育比赛和艺术活动。参与指导相关专业教师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教材和课程建设。协调和指导学校的国防教育和学生的军事训练。承担校园足球和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3)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旗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教育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教育教学工作。参与指导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农牧民教育、终身教育等成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