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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技术中学、职业中学、技术学校)考生必须按照注册系统的要求上传手工签名,加盖中等职业学校公章的中等职业学习证书(含专业证书)业资格证书原扫描版(包括封面和内页,下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上传加盖中等职业学校公章的中等职业学习证书(含专业证书)原件扫描版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包括封面和内页,下同)。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技术中学、职业中学、技术学校)考生必须按照注册系统的要求上传手工签名,加盖中等职业学校公章的中等职业学习证书(含专业证书)业资格证书原扫描版(包括封面和内页,下同)。

2.往届中职毕业生(含中专、职业中学、技校)考生必须按要求上传中职毕业证原件扫描版和报名系统中取得的职业资格证原件扫描版。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上传加盖中等职业学校公章的中等职业学习证书(含专业证书)原件扫描版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包括封面和内页,下同)。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按要求上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

录取后,学生按照《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学籍管理,并输入中等职业学生学籍制度。

2.招收中等职业考生的试点高职院校应根据招生章程和招生网站公布的相关要求,审核中等职业考生在注册系统中提交的中等职业阶段毕业证书,或专业证书原件扫描版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审核考生的中等职业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证书是否符合专业注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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