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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 “调整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

我校将在第二次考试结束后和调整系统开通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络上发布调整相关专业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络发布的空缺信息为准。符合我校调整要求的考生可于4月6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络调整系统,填写调整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第二次考试和录取通知书。

各培训单位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体系”(各加分项目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除外)接收调整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整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整考生)。每次开启调整系统时间不少于12小时。申请同一培训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整考生,根据初试成绩选择复试考生名单。其他要求见学校调整方案(另行通知)。调整考生应在各培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按时参加复试。未接受复试通知或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根据《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教学函)〔2022〕3)文件精神,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欢迎考生了解咨询。有兴趣转学浙江海洋大学硕士学位的考生,可与各学院负责招生教师沟通,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教育网站:)“国家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尚未开放,请耐心等待,密切关注)开放后,及时在系统内提交调整申请。

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 “调整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放。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每次开放调整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调整信息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及时更新。请密切关注。

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 “调整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网站:)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每次开放调整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研究生院主页将及时更新研究生招生复试和调整信息。请密切关注。

我校将在第二次考试结束后和调整系统开通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络上发布调整相关专业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络发布的空缺信息为准。符合我校调整要求的考生可于4月6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络调整系统,填写调整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第二次考试和录取通知书。

(5)学院将根据复试和录取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学校将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整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书。

(4)调整考生参加第二次考试后,研究生工作部将根据学院报告的第二次考试和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考试通过后,将“待录取”通知发送给调整系统中的学生。“待录取”的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在线接受录取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所有调整考生(包括接收外部单位调整考生和学校内部调整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国家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体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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